黨支部集體
(1)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宣傳和執行黨中央、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,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,團結、組織黨內外的干部群眾,努力完成本單位所擔負的任務。
(2)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、毛澤東思想、鄧小平理論和“三個代表”重要思想,學習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及決議,學習黨的基本知識,學習科學、文化和業務知識。
(3)對黨員進行教育、管理和監督,提高黨員素質,增強黨性,嚴格黨的組織生活,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,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,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,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。
(4)密切聯系群眾,經常了解群眾對黨員、黨的工作的批評和意見,維護群眾的正當權利和利益,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。
(5)充分發揮黨員和群眾的積極性、創造性,發揮、培養和推薦他們中間的優秀人才,鼓勵和支持他們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建設中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。
(6)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和培養,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。
(7)教育和監督黨員干部和其他人員嚴格遵守國法政紀,不得侵占國家、團體和群眾的利益
(8)教育黨員和群眾自覺抵制不良傾向,堅決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。
黨支部書記
(1)負責召集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,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,認真傳達貫徹執行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和上級的決議、指示;研究安排支部工作,將支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提交支部委員會和支部黨員大會討論。
(2)了解掌握黨員和群眾的思想、工作、學習情況,發現問題及時解決,做好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(3)檢查支部工作計劃、決議的執行情況,解決在執行中出現的問題,并按時向支部委員會、支部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。
(4)經常與支部委員和同級行政負責人保持密切聯系,交流情況,互相配合,支持他們的工作,協調單位內部各方面的關系。
(5)抓好支部委員會自身的學習,按時召開支部委員會的民主生活會,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,加強支部委員會的自身建設,充分發揮支部委員會的集體領導作用。
黨支部組織委員
(1)掌握支部的組織狀況,了解黨員的思想狀況。
(2)負責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和預備黨員的培養、教育和考察,提出發展黨員的意見,辦理發展對象入黨、預備黨員轉正和轉移組織關系的手續。
(3)會同宣傳委員抓好黨員教育和培訓。
(4)提出組織生活的內容,負責召集半年一次的民主生活會,及時上報生活會情況,檢查督促黨小組過好組織生活。
(5)負責日常組織管理,搞好黨員統計工作,負責收繳黨費等工作。
(6)完成上級組織部門和支委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。
黨支部宣傳委員
(1)了解黨員、群眾的思想狀況,提出宣傳教育的工作意見,擬定學習計劃和建議。
(2)組織黨員進行政治、業務培訓,組織和指導黨員認真學習馬列主義、毛澤東思想、鄧小平理論和“三個代表”重要思想,學習黨的基本路線,學習黨的基本知識,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黨課教育。
(3)圍繞支部一個時期的中心任務,開展主題教育和其它形式的宣傳鼓動工作。
(4)指導所轄機構的群眾學習科學、文化、技術知識,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體育活動等。
(5)督促各黨小組搞好每月一次的黨日活動。
(6)負責對黨員學習情況的考核,資料的收集。
(7)負責對黨員、支部典型材料的上報,宣傳工作。
(8)負責工會、共青團、婦委會等群眾工作。